某县司法行政工作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某县司法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新论述新要求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围绕取得市级年度综合考评一等奖、县级部门考核一等奖“双第一”的目标,以聚焦法治建设、法律服务、基层基础、队伍建设等八个方面重点工作为基石,打造一支讲政治、勇担当、强作为、争出彩的司法行政队伍,为我县建设“富美某”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一、统筹谋划协调机构,着力提速法治某建设 (一)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开展学习宣讲“双百十进”活动,形成领导干部“大学习”、媒体协作“大宣传”、理论实务“大研讨”,打造多层次、立体化学习宣传网络,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理论研究成果,并转化为法治某建设的强大动力。开展“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进一步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提请县委召开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依法治县办会议、三个协调小组会议,认真抓好中央和省、市、县法治规划的贯彻实施,推动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具体化、生动化、实践化。
(二)全面推广乡镇(街道、园区)法治化综合改革。全面推广乡镇(街道、园区)法治化综合改革。建立乡镇(街道、园区)法治化综合改革指引,实现乡镇、街道党委法治工作议事协调机构有效全覆盖和实体化运行。协调推动在全县综合考核中提升乡镇(街道、园区)法治工作占比、法治工作全面纳入对乡镇巡察项目。全面推广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经验,提升乡镇街道执法质效,减少行政争议、降低败诉率,夯实法治某建设基层基础。
(三)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强依法治县办与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沟通,更好发挥协调、督促、检查、推动的职能和作用,法治考核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探索适合乡镇(街道、园区)和部门实际、简单可行的考核评价指标。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基层治理,建设成熟有序的法治社会。督促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述职述法制度,形成可检查、可落实、可监督的工作闭环。
二、全面优化法治保障,着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某县关于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 项任务。健全法治政府考核指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发挥考核督导的“标尺”和“指挥棒”作用。加强府院检联动,提请县政府召开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暨府院检联席会议,统筹各项工作落实。找准首批法治某(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定位,拉高标杆,协调推进“七大抓手”建设,打造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
(二)加强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新修订的《某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公众参与、专家认证、风险评估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不断提升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高公职律师配备率,更好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职能作用。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力度,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深化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推进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
(三)提高执法监督实效。对全县主要执法单位持续开展“入驻式”执法监督工作,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公共卫生等对涉企的和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集中监督力量,组织开展专项监督。充分发挥数字化改革成果在执法监督领域的作用,用好某省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认真开展线上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常态化开展行 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督查,组织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进一步加强执法证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扎实做好复议应诉工作。巩固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有效发挥行政复议纠错监督功能。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有机衔接,健全良性互动机制,发挥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作用,行政诉讼败诉率保持在5%以下,行政争议总量稳步下降,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三、突出打造“智慧大脑”,着力健全矫正监管模式 (一)全力做好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开展党的“ 二十大” “亚运会”等重大活动的维稳安保工作,建立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加强社区矫正中心实战化运作,加强特殊时期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工作,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走访”安全隐患排查和重大风险分析研判活动,启动“管控升级”措施,重点时段采取“分阶段滚动排查,组织月分析、周排查、日巡查”的方法,由专人负责信息化核查、定位上报、视频比对等工作,将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全面纳入社会面管控体系,圆满完成各类社区矫正维稳安保工作,经验总结,形成规范化常态化社区矫正维稳安保工作机制。
(二)全力提升社区矫正智慧化运用水平。突出数字赋能、智慧协同,通过设备整合、平台联合,横向打通部门数据壁垒,打造一体化智能报到应用场景、精准化指挥调度应用场景和个性化教育帮扶应用场景,实现智慧矫正业务深度融合,迭代升级“守心者”心理健康服务平台。组织开展社区矫正纪律作风专项巡查工作实施方案,着力解决“六个不强”问题。力争完成2024年部级智慧矫正中心验收工作。
(三)全力推进社会力量精准参与教育帮扶。深化社区矫正对象“四学一做”修心教育活动。加强社区矫正文化建设,丰富教育矫正内容,积极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促使社区矫正对象自觉矫正恶习,消除再犯罪思想,进而达到以心促行、以行养心、身心两治,真正成为人格健康、遵纪守法、对家庭负责、对社会有用的合格公民。落实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帮扶工作。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各司法所运用各季乡镇招聘会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帮扶,县局联系企业建立就业帮扶基地,最大限度减少社区矫正对象中无工作人数,促进就业融入社会。
四、聚力创新调解机制,着力推进矛盾纠纷化解 (一)继续推进“大调解”机制建设。成立调解专家库开展联合巡诊。建立人民调解员培训实践基地,创新培训形式,有效提升调解员业务技能。推动品牌调解室 入驻社会治理中心参与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化解,为县级纠纷化解平台提供硬核支撑。加强婚调、交调等调委会品牌集成,推动“某娘舅”调解服务中心民非登记,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按照上级要求开展“人民调解进家门”专项行动,加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实现建有率全覆盖,规范化达标率95%以上,满意率达到90%以上。继续深入实施《某市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条例》,推进村(社区)调委会专职调解员建设。
(二)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专编专用、空编即补”,用足用好政法编制;
落实省委政法委等省级七部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H司[2019]47 号)、省委编办等省级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H司[2018]115 号)要求,加强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向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对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实行统一招录、统一管理工作。
五、高效精准普法宣传,着力增强全民法治意识 (一)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压紧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构建社会化普法大格局,成立“八五”普法讲师团。以“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省、市宪法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十进”。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持续深入开展民法典 普法宣传。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以开创“富美某”美好未来为目标,持续深入开展服务中心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为载体,实施公民法治素养“观测”工程、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头雁”工程、青少年学法用法“育苗”工程、不同业态从业人员学法用法“扩面”工程,提高针对普法重点人群的实效性。
(二)扎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深化新时代乡村治理“余村经验”,健全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的乡村治理新体系,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乡村社会治理格局。全面实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两法”人员培育工程,年内新培育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500人以上,探索建立动态管理、培训考核、激励制约等相关机制,积极宣贯《某市法治乡村建设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深入开展全国、省、市各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力争新创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覆盖率达40%以上、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覆盖率达100%。
(三)精心打造“德风法雨润某”文化品牌。持续推进“德风法雨润某”法治品牌实施,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和宣传,把法治元素融入苏H军区 纪念馆、中共某县委史纪成立馆、中共某县委秘密交通联络站等红色资源中,打造具有某特色的“红色+法治”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各类文化团体作用,加大法治文化作品创作,鼓励创作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为主题的微电影、微讲堂和地方特色文艺作品,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感染力。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鼓励引导各类社会资源参与法治文化建设。
六、优化公共法律供给,着力升级法律服务品质 (一)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入推进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网格化全覆盖,形成并定期更新网格清单、市场主体清单、法律顾问清单“三张清单”, 分片区构建服务县级大好高项目的法律服务平台,持续开展企业法治体检工作,做深做实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二)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数改攻坚、品牌服务、布局提质、进村联企“四大行动”,加快公共法律服务积分制管理评价“法务智联”系统应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一站式”资源集成、热线平台“全天候”接续服务、网络平台“全业务”一网通办建设,深化公证“联动办理、只跑一次”服务机制,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拓宽法律援助方式、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规范法律援助程序、提升法律援助质量。
(三)加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引导和鼓励法律服务工作向农村延伸,向社区拓展,努力满足农村、农民和社区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管理办法,明确人员配置和工作职责,加强指导监督检查,提高补助标准。鼓励乡镇(街道)通过购买服务、配套补助、考核激励等形式加强保障,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成效。
七、奋力助推基础建设,着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继续深化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和市级“文明规范公正”司法所创建,列好培育梯队,做好争创工作,争取创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2家,市级规范化司法所2家。要求司法所在“四个平台”框架下积极履行职能,以合法性审查、人民调解智能智慧化为落脚点,建设“智慧司法所”,司法所长应参加所在乡镇(街道、园区)综治工作联席会议,参与有关重大决策以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统筹落实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挥出司法所在集成社会治理中的中坚作用。
八、持续完善考核管理,着力打造司法行政铁军 (一)加强法治人才培育。以提升履职能力为重点,组织开展法治能力提升培训,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干警职工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力争通过三年,法律 职业A类占比提高10%,着力打造一支具有专业思维、专业素养的司法行政铁军。
(二)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以党建为统领,开展“喜迎二十大、共富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持续掀起学习贯彻热潮,为推进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提供源源不断思想动力。深入推进《政法工作条例》落实,全面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开展政治督察和正风肃纪,持续推进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建设。
(三)提升司法行政队伍能力。立足外引内培,加大司法行政各类专业人才招录选调力度,优化队伍结构。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落实《“三诺三亮三比三评”双百分竞赛考核管理办法》,加大信息员队伍管理培育力度,努力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过硬信息队伍,提升综合素质。建立健全“选用育管”的年轻干部培养机制,适时开展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和干警履职保护机制,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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