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xx小学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通用文档】,供大家参考。
xx 小学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 xx 小学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迅速建立中小学师生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我校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序地开展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工作,保障我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协同联动,统一行动。
三、组织管理 (一)领导机构 1.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中层领导 下设四个工作组。
宣传综合保障组:负责防控信息收集,舆情监控和宣传工作,负责防控所需的物资。
疫情数据核查组:负责督促、指导学校做好赴疫区人员以及与疫区回兴人员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师生员工居家不出门等防控疫情的信息数据核查、分析与汇总上报工作,确保全面兜底,人人见底,心中有底。
线上教学服务组:负责学校线上教学服务组织工作,做好教学工作调整预案、网络教学工作方案和教学指导方案并组织实施。
群防群控联络组:负责组织开展教师疫情应急培训和演练。配合相关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坚持晨检、午检制度和报告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传染病的监控与报告工作。班主任每天都要掌握每个学生出勤和身体健康情况,对因病缺席的学生,要及时追踪。学校出入测温,全面掌握全体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异常,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2)排查赴疫区师生员工以及与疫区回兴人员有密切接触的师生,密切关注其身体健康状况,做好登记调查。对疫区邮寄物要认真消毒和监控。
(3)要联合有关部门,清理校门前的商贩,避免因学生在校门口聚集引起疫情播散。每天组织开展学校环境的整理工作,及时清运生活垃圾,清扫卫生死角,对容易滋生细菌的场所适当喷洒含氯消毒剂。加强教室、办公室等场所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4)要求教职员工、学生不得参加聚会、宴席等人群聚集性活动,尽量少乘坐人群拥挤的公共交通工具,避免与疫情严重地区返兴人员接触。
(5)实行出入查证、登记制度。对于外来入校人员实行严格的登记、测温管理,详细记录来访人单位、体温、联系方式。没有提前约定并且无必要理由的不予接待。对于本校外出人员登记其外出时间,返回时认真测量其温度并详细登记。
(6)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普及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知识,教育学生打喷嚏时要主动掩住口鼻,及时洗手,提高防病意识。
(三)应急处理措施 按照《关于启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紧急通知》《关于实施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和市教育局文件要求执行。
1.严格落实居家要求。通过各种形式告知学生居家不出门 2 周(9 月 2 日-9 月 15 日)的要求,为每位师生建立居家不出门档案,班主任每天要了解学生居家不出门情况、学生身体健康状况、了解有无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可疑症状。
2.落实疫情报告制度。督促班主任负责每日 11:00 前向学校报告本班疫情防控情况。要落实专人负责与疾控机构联系,建立联系方式,随时沟通。
开学后,学校组织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强化消毒制度,在公共区域放置洗手液,人人勤洗手,教育学生出入公共场所配戴口罩,每天使用体温计自测体温,发现发热及相关症状及时上报。对被医学观察师生做好心理疏导。
3.调整教学工作安排。开学前,制订“停课不停学”工作方案、“名师空中课堂”教学指导方案并组织实施,帮助学生复习旧知,辅导学生完成假期作业,指导学生自主学习。开学后,如发现疑似病例,学校报请教育局批准后,对相关班级实 行停课,并与相关学生或教职工的家庭配合,做好医学观察及学生的学习辅导、生活引导、心理疏导等工作。相关师生员工在家进行医学观察 2 周后,如无新发病人或疑似病人,经疾控部门评估后方可再行复课。当学校发现有多名师生员工感染并临床诊断确诊,学校报请教育局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全校停课。学校停课放假期间,学校领导和教师坚守岗位,注意加强与学生及家长的联系,要求学生尽量少到公共场所活动。
4.采取隔离观察措施。开学前,所有学生均不返校,学校采取全封闭管理。开学后,对于新的从重点疫情防控地区返校的师生员工,一律实行为期两周的隔离观察,如发现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对与患者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要采取隔离观察措施。
5.重点场所加强消毒。开学前,要做好消毒物品、防控用品的储备,消毒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学后,每日两次对教室、食堂、卫生间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进行消毒,并加强通风换气。发现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的班级,要对患者活动过的区域、接触过的物品采取重点消毒措施。
6.加强校园人员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出校园,对进出校园的人员实行登记制度并实行体温监测措施,发现异常者坚决不允许进入学校。要求教职员工减少外出,杜绝学生串班,学生不允许出入校门,特殊情况的,经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离校。返校时严格执行体温监测。
7.严控校园聚集活动。开学前,不在规定的开学时间前举行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开学后,自开学日起至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前,学生体育锻炼活动分散、就地进行。
(四)保障措施 1.加强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搞好健康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普及疫情防控和其他相关传染病的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卫生防疫的意识和自我保健的能力。
2.改善环境卫生和做好应急准备。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抵抗疾病的免疫能力;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教室、食堂、厕所等学生学习和生活场所的通风与清洁卫生。
3.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卫生制度和措施。切实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消除疾病发生与传播的隐患。按照有关食品卫生法规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卫生制度和措施。加工食品时要确保煮熟煮透。保持食堂环境卫生清洁,严防各种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五)责任追究 (一)必须坚决贯彻落实相关会议精神,把疫情防控这项当前最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强化责任担当、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好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落实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工作督查制。
(二)学校发生疫情爆发、流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对学校布置的疫情防控数据信息排查不认真,汇总上报不及时,出现少排、漏排情况的。
2.发生疫情后,责任报告人不报、迟报(2 小时以上未报告视为迟报)、漏报、瞒报或授意他人不报、迟报、漏报、瞒报疫情的。
3.学校发生疫情后,妨碍和拒绝采取应急措施。
4.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未按要求时间进行整改的。
5.有其他与学校疫情发生直接相关的失职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