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实施意见 佛山市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实施意见1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佛建(2022)26号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佛山市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实施意见 ,供大家参考。
佛山市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实施意见
1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佛山市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佛建(2022)26号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制度,有效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改革,丰富住房保障实现形式,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佛山市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的实施意见》。现将该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财政局2022年6月
30日
佛山市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切实支持本市住房困难家庭通过住房保障租赁补贴(以下简称租赁补贴)解决居住困难,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22〕281号)、《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建保函〔2022〕640号)、《佛山市
2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佛府办〔2022〕4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租赁补贴应当用于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在市场租赁住房,以确保住房保障政策落到实处,提升保障对象的居住条件和质量。
各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设立住房保障管理实施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也可以按有关规定委托社会组织或向市场购买服务,完成租赁补贴管理相关工作。
30平方米
45平方米
60平方米
三档
0.6本市户籍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各区上一年度城
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100%;
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新市民。
各区可参照上述补贴档次的第三档发放标准,结合本辖区新市民群体的占比,及其流动性、职业特性等情况,细化新市民家庭租赁补贴发放的有关操作。
申领流程
补贴的,租赁补贴发放公布后,该次积分制的住房保障入住服务自动终止。
经审核符合租赁补贴条件的保障对象,应当在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补贴协议,明确补贴标准、发放期限、停发补贴事项及违约责任等权利义务。
保障对象拒签、逾期未签订租赁补贴协议的,视为放弃住房保障的权利。再次申请的,应当重新轮候。
各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镇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建立健全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对象信息管理,详细记录保障对象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领取租赁补贴、签订补贴协议、补贴发放、退出及相关失信、7违约、处罚等情况。
放租赁补贴;对确需调整租赁补贴标准的,重新办理租赁补贴发放手续。
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的信息应同时公开,让保障对象可以充分了解住房保障情况,做出理性选择,提升保障成效。
本实施意见没有明确规定的,参照《佛山市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佛府办〔2022〕4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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