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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多元化探讨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11-19 09:00:04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多元化探讨 摘要:自学考试是以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三位一体”为特征的高等教育形式,其中,考试与学习过程同等重要。然而,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国家考试作为终结性评价方式发挥作用,学习过程的重要性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为了满足新时代背景下高等教育的发展需求,高校应将国家考试的一元终结性评价向增加学习过程的多元化综合评价转变。文章分析了当前自学考试评价体系存在的问题,从不同角度阐述了自学考试评价体系向多元化综合评价体系转变的意义,进而提出如何加快构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多元化综合评价体系的建议和举措。

关键词:自学考试;
多元化;
综合评价;
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过多年发展与变革,已经逐渐从单一学历考试发展成为影响广泛、机构完善、程序规范及规模巨大的考试形式与教育制度[1]23。自学考试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制度,担负着培养掌握扎实理论知识的应用型、技能型复合人才的重任。自学考试制度一直沿用一元终结性评价方式,主要采取笔试这一关键评价模式,因此,对于培养掌握扎实理论知识的应用型、技能型复合人才具有明显的约束作用。因此,为了使自学考试适应社会发展,顺应推进考试评价改革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需要,构建自学考试多元化评价体系成为教育界亟待解决的任务之一。

一、现阶段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评价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以单一形式评价学生综合能力无法满足终身学习的要求 长期以来,自学考试一直存在着“重考轻教”的问题,此外,在学习过程中的实践性环节也未得到应有的重视[2]。这不仅严重制约着应用型、技能型复合人才的培养,而且也不利于自学考试教育制度的健康发展。国家考试作为一元终结性考核方式,也作为“一考定终身”的评价方式,其本身具有以考促学的特点。然而,这种考核方式容易导致自学考试学生(以下简称自考学生)忽视对于所学课程内容的全面与系统的理解[1]24,并加剧其短视行为,具体表现为,只关注考点内容,对非考点内容不予理会。这也衍生出考前突击与死记硬背等问题,使得与以考促学的目标背道而驰。更为严重的是,对于考核难度较大的科目,在文凭和利益的双重驱使下,还会出现考试作弊等情况。

(二)自学考试中的实践性环节未得到应有的重视 实践与理论的有效结合,是发挥和提升自考学生应用能力的有效路径。通过将所学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活动中的方式,可以加深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认知与理解,并提升其观察与动手等实践能力[2]。但是,在自学考试过程中,自考学生与部分主考院校均存在对实践性环节重要性认知不足的问题。尽管相关规定要求自考学生需要在所学专业的实践性课程考核中获得合格成绩,才能予以毕业,但是在实际学习中,这一要求逐渐被忽视。长期以来,自学考试中的理论课程部分主要通过国家考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难度大且通过率低,而实践性环节则是由主考院校自行组织学习与考核,所以,部分主考院校与自考学生会重点应对理论课程的考核,对实践性环节则会选择性忽视[2]。

二、自学考试多元化综合评价的意义 在终身教育理念下,自学考试一直对标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型人才培养方式,外加实际教学与考核过程等诸多因素的叠加影响,导致自学考试评价体系逐渐形成缺乏过程性考核、忽视实践性考核与依赖终结性评价的不协调局面。因此,目前的自学考试评价体系难以有效满足社会对于复合人才的需求,所以多元化综合评价变革成为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有助于激发学生自学主动性,满足学生多样化 学习需求和提升学生实践能力自考学生身份复杂,其中包括在岗职工、失业人员、农民工群体及在校学生等。从职业、受教育水平、经济状况及学习能力等角度而言,自考学生存在较大的差异性,但是他们也兼具相同的特点,即参加自学考试以寻求个人成长与发展。因为个人发展是自考学生参加自学考试的基本驱动力[3]。在自学考试多元化综合评价体系中,国家考试评价方式将被弱化,过程性考核方式得到加强,这将引导自考学生重视过程性考核。此外,课堂讨论、课节小测及课题辩论等都将纳入到自考学生过程性考核的测评范围内,促使其在课程学习过程中享受知识获得感与建立学习自信,并极大提升学习主动性与积极性,同时也有助于满足自考学生多样化与个性化的学习需求。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正在深刻改变着我们的生活与学习方式[4],同时,也对自学考试的学习与评价方式产生变革性影响。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促使社会助学不在局限于面授等场地化学习形式,而是向网络助学等数字化形式转变。互联网为学生提供优质的课程资源与名师名家的点拨指导,也提供了移动学习与碎片化学习的可能。因此,网络助学与面授的过程性学习可以满足自考学生的多样化学习需求,并有助于提升自考学生的动手与实践能力。实践性环节考核一般包括课程实验、课程设计、实习、实训、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及其他专业技能等,是提升自考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主要途径。在传统自学考试评价体系中,实践性环节被部分主考院校与自考学生选择性轻视或忽视,所以,实践性环节难以激发自考学生的实践与创造能力。而在自学考试多元化综合评价体系中,国家考试作为终结性评价方式的作用被相对弱化,实践性环节作为过程性考核方式的作用得到增强。这也倒逼主考院校重视实践性环节,进而提升自考学生的实践能力。

(二)以互联网技术为手段有助于上级主管部门 更全面地评价学生综合能力借助互联网技术推进传统的自学考试评价体系向多元化综合评价体系变革。互联网技术有助于主管部门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自考学生的综合素质。从自考学生身份特征上来说,为了防止网络“替学”“替考”现象的发生,网络助学平台可以借助视频采集技术随机采集学习者头像信息,从技术角度保障自考学生身份的真实性。从自考学生学习过程上来说,互联网技术可以通过对海量的自考学生的学习行为数据进行分析,精准发现自考学生的自学习惯、学习效果及存在问题,并针对自考学生个体学习特征推送个性化的学习方案,进而实现高效自学[5]。此外,为了有效监督自考学生学习过程情况,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助学平台的后台实时评估与查询功能,查询、评估和导出自考学生学习情况,并及时督导。从自考学生助学考核评价上来说,网络助学平台可以将自考学生的嵌入课程学习过程的知识点测评情况、周期性的阶段性课程考核情况及课程综合考核成绩导入数据分析后台。一方面,主管部门可以利用所有自考学生考核成绩从机构层面精准把控主考院校的教学成果;
另一方面,主管部门可以通过自考学生考核成绩从学生总体层面评估自考学生对于课程内容的掌握程度,也可以从个人层面观察自考学生课程学习中的薄弱点。因此,互联网技术有助于主管部门对自考学生过程性学习进行考核,以此实现对自考学生更全面的评价。

三、探索符合国家发展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多元化评价模式 (一)构建自学考试网络助学考核评价平台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加速了网络助学模式的兴起与发展,因此,与之相匹配的自学考试网络助学考核评价平台也应发挥其重要作用。为了发挥考核评价平台对于提升自考学生综合素质的作用,主考院校可以充分利用网络助学考核评价平台多点式与发散式的考核特征。在具体考核评价方面:第一,把网络助学考核评价平台上的周期性课程学习时长作为课程考核成绩的一部分,同时,为了保证自考学生的有效学习,要在学习过程中随机设置多道课程性知识题目,作答正确的情况下才予以记录成绩,否则重新开始学习。第二,自考学生需要在完成课程学习后,进行周期性的阶段性测评,并且需要在完成全部课程时长的学习后,进行综合性测评。第三,对参加网络助学的自考学生的助学平台登录次数、对相同课程的累加学习时长、对测评的重复测评次数等进行记录,作为自考学生学习该课程的平时表现。第四,鼓励参加网络助学的自考学生在答疑区与讨论组等交互社区沟通交流与讨论,同时,交互社区管理人员需要对有价值的交流与讨论进行定性评价,记录将作为自考学生的加分项。

(二)增加过程性考核方式 长期以来,国家考试作为自学考试的唯一评价标准,尽管保证了考核方式的高效性与公平性,但是缺乏对自考学生过程性学习的考核。因此,为了培养掌握扎实理论知识的应用型、技能型、高素质复合人才,主考院校应在自学考试中增加过程性考核方式。主考院校在所授课程科目的基础上,需要设立能够完全体现自考学生综合素质的考核指标,如课堂讨论、课节小测及课题辩论等。主考院校应基于这些指标制定出标准化与规范化的过程性考核评价标准,并在所有课程结束后核定最终的过程性考核成绩,且通过适当赋予权重并入到国家考试成绩中。主考院校还需要开发相应的考核项目,如学习时长、小结测评、课程答疑及学习报告等,并制定相应的考核评价标准。客观题目由计算机自动评分,主观题目与其他反映自考学生学习过程与思辨能力的指标测评由教师依照标准评分。

(三)健全实践性考核方式 实践性环节的考核是检验学习者通过学习与实际操作实习之后具有的技术或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在传统自学考试评价体系中,实践性环节通常是主考院校自主组织自考学生进行学习与考核。自考学生以通过考试为首要目的,往往重视知识的获得,而忽视实践性能力的形成过程,容易陷入“应试教育”樊篱。另外,自学考试对自考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缺乏正确的引导,如过于强调社会化考试的客观性,而忽视自考学生个性的发挥。因此,在培养应用型、技能型复合人才时,主考院校应发挥实践性环节对于自考学生的提升作用,完善实践性环节的学习与考核方式。在实践性环节的过程性学习评价方面,对于操作性与实验性较强的课程科目,自考学生可以在课程结束后撰写实践与实验报告,上交主考院校,作为实践性环节过程性考核的依据;
在实践性环节考核方面,对于实践能力的考核依然可以由主考院校来完成,如完成毕业设计或课题论文。但是,上述实践性环节考核过程需要监督部门不定期走访或者抽查,既保证考核公平与公开,同时也保障考核过程的客观与公正。

(四)沿用终结性国家考试 国家考试作为自学考试评价体系的一元终结性评价方式,在保持自学考试公平性、权威性及严肃性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尽管这种评价方式的高效性与公平性特点突出,但是在传统自学考试评价体系中,国家考试“以考促学”的目地并未明显体现,甚至衍生出作弊等学生失信问题。而在自学考试多元化综合评价体系中,自学考试的过程性考核方式弥补了国家考试作为终结性评价方式的不足。此外,在国家考试命题试卷中,可以适当减少客观题比重,增加思辨类开放性题目。但是,在自学考试多元化综合评价体系中,国家考试要占据绝对的比重,而过程性考核与实践性环节的考核占据适当的比例即可。

四、自学考试多元化评价体系的发展及建议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进步与国家发展要求,传统自学考试评价体系应向多元化综合评价体系变革,即在传统自学考试评价体系中,继续采用国家考试这一权威、客观、公平的终结性评价方式,但是需要结合面授、直播与网络助学等形式增加过程性考核方式,以此丰富实践性环节的考核方式,进而实现向多元化综合评价体系的变革。在自学考试学习过程中,无论是采取面授还是网络助学的形式,均是注重学生自主学习力度,保证学习效果,以真正实现以个人学习为主。在课程学习过程中的实践性环节是通过加强自考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认识与理解,实现其对所学知识的整合与应用。针对理论性要求较高的课程,主考院校和网络助学平台需要通过国家考试和过程性考核两种形式对自考学生进行全面性考查。对于课程内容最终评价部分需要选择国家考试的方式,而对于课程学习中的过程性考核则由主考院校或网络助学平台开展,其只作为国家考试的辅助性考核方式。针对要求较高的实践性、参与性课程,主考院校可委托上级管理部门指定的相关教育培训机构依据具体的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标准全面落实培训工作,并且规定各个层次的自考学生都要参与到这一培训教育工作中,同时还应要求自考学生参与国家考试,唯有考试成绩合格者方能有资格获得该门课程的最终成绩。自考学生最终成绩核算方式在参考2013年印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综合评价标准体系(试行)》后,自考学生过程性考核成绩总分再以30%的比例进行折算,自学考试卷面成绩以70%的比例折算,将二者成绩合并后为课程考试最终成绩。综上所述,自学考试评价体系向多元化综合评价体系变革,不仅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时代要求,也是自考学生学习情境的现实驱动。自学考试多元化综合评价体系在兼顾过程性考核、实践性环节考核与国家考试终结性评价的同时,并不会降低国家考试的公平性与权威性。因此,多元化综合评价体系不仅有助于提升自考学生的综合素质,也有助于培养掌握扎实理论知识的应用型、技能型复合人才。

参考文献:
[1]郑若玲,胡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多元评价探析[J].教育与考试,2012(5). [2]黄德凯,丘兆云.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创新研究与实践[J].南宁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21,38(2):201. [3]李中亮.社会人才评价制度改进下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问题研究[J].教育与考试,2020(4):50. [4]郭万春,韩登,刘洪岩.网络环境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过程性评价系统”的设计与实现[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6(8):180. [5]李骐,尉明宇,王彤.MOOC赋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价值、路径与实效[J].中国考试,202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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